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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介绍,今年2月2日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《量刑指导意见(试行)》,提出了“量刑建议”以及“量刑辩论程序”。审理此案的审判长、佛山中院刑二庭庭长薛付奇表示,将量刑事实证据及刑种摆上法庭上辩论,在佛山中院还是首次。而且这次的“量刑建议”还涉及到关于死刑的重大案件,在全国也不多见。
“我们可以预见到,这样的措施将有助于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作出更加公正的判决,且有可能降低此类案件的抗诉和上诉率。” 薛付奇表示,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前,可以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,有助于案件相关问题的解决,如被害人损失赔偿问题等。薛付奇也指出,这种制度刚刚实行,还有很多问题有待于完善。
(以上内容来自信息时报)